唐太宗李世民为何能开启贞观之治他的法治思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1日 点击:[16]人次
唐太宗李世民为何能开启贞观之治?他的法治思想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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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是我国著名的明君,他在位期间,励精图治,开创了为后世景仰的贞观之治,他亲身经历过隋朝的暴政给老百姓带来的苦难,因此他登基后,十分注意以民为本,制定了比较宽仁的法律制度,为贞观之治打下坚实基础。
1.立法为民,制定相对宽仁的法律
李世民登基后,曾和大臣们就治国原则问题举行了讨论。
封德彝等人主张采用“秦任法律,汉杂霸道”的治国方式,也就是以严刑酷法治理天下。魏征则认为“仁义,理之本也。刑罚,理之末也”,他认为应该以仁义治理天下,做到慎刑恤典。
李世民经过对比分析后,决定采用魏征以仁义治理天下的理念,并将这一理念在唐朝法律中体现。
贞观元年(627年)正月,李世民本着意在宽平的原则,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修订法律。
长孙无忌等人废除了许多重刑,相比隋朝的《开皇律》,减斩刑为流刑92条,减流刑为徙刑71条,最初长孙无忌等人“议绞刑之属五十改为免死,断右趾”,李世民认为这样仍太残忍,于是改为流刑,并且废除了鞭背的酷刑。
李世民非常不满地对戴冑说:“你这样判罚,岂不是让朕失信于天下?”戴冑耐心地解释说“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不该将皇帝的个人喜怒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李世民最终采纳了戴冑的意见。
还有一次,乐蟠县令偷盗官粮,李世民知道后大怒,下令将其斩首。魏征等人根据唐律,认为罪不至死,并向李世民阐述“法者,天下之大法”的道理,李世民深以为然,于是愉快的接受了魏征的意见。
濮州刺史庞相寿因为贪污被解职,他是秦王府的旧人,于是他去向李世民哭诉,李世民动了恻隐之心,想让他官复原职。魏征劝道“秦王左右,中外甚多,恐人人皆恃恩私,足使为善者惧。”李世民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他对庞相寿说:“我昔为秦王,乃一府之主;今居大位,乃四海之主,不得独私故人。大臣所执如是,朕何敢违!”最后李世民赐帛遣之。
对于自己的亲戚,李世民同样不徇私枉法。贞观十一年(637年),李世民的儿子吴王李恪担任安州都督期间,多次外出狩猎,严重损害老百姓的庄稼,御史柳范弹劾李恪,李世民于是将李恪罢官。
贞观十七年(643年),李世民的外甥洋州刺史赵节参与太子谋反,按律当斩。李世民的姐姐长广公主为此求情,李世民以不能违反唐律为由给予拒绝。
正是由于李世民深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他将隋朝的苛政引以为戒,以民为本,宽仁立法,慎狱恤刑,并且身体力行维护法律的执行,为建设良好社会起到了巨大作用,李世民的立法为民的思想也使他取得了“贞观之治”的伟业。
尽管由于李世民身为帝王,不可能完全按照法律办事,但是他的立法精神和对法律制度的尊重还是值得我们今天去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