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个人理财业务银行从业资格证考试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点击:[12]人次
第二章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国的法律体系
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和非诉讼法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二、民法典中和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规定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诚信原则:是民事活动中最核心、最基本的原则
3.公平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
(1)民事权利能力
(2)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以及十六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第四、个人理财业务的客户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
2.法人
(1)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成立的要件: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3)分类:以法人活动的性质为标准。
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
个人理财业务中,最常见的法人客户是营利法人,在我国,公司法人是最普遍的营利法人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