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围墙维修申请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成功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1日 点击:[14]人次
来源:吉网
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清和法庭庭长高屹成功调解一起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围墙裂缝 维修款57万元
2018年3月,房地产开发商天华公司温茂园项目的小区围墙多处出现裂缝,要求工程承包方金泽公司维修,在金泽公司拒绝修复的情况下,天华公司委托了四家公司对小区围墙进行了维修,在支付维修总价款57万元后要求金泽公司给付该款项。金泽公司认为维修款应由温茂园项目的综合管网及沥青道路工程承包方吉茂公司承担,故金泽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吉茂公司支付该笔维修款。(当事人均为化名)
各执一词 究竟由谁担责?
高屹法官开庭审理后发现,该案件案情十分复杂,三方各执一词、矛盾尖锐,小区围墙裂缝究竟由哪一方担责?
原告金泽公司:
我公司作为小区围墙施工工程承包方,围墙出现裂缝发生在工程竣工之后,认为裂缝问题是吉茂公司进行综合管网及沥青道路工程施工导致,应由吉茂公司承担上述维修款。
被告吉茂公司:
我公司认为围墙裂缝的原因应进行综合评定,不排除设计或施工不合格、其他公司工程施工影响、第三人天华公司对于吉茂公司的开工指令不符合程序等原因,认为己方无责。
第三人天华公司:
准备在给付原告金泽公司的工程款当中扣除57万元维修款。
原告金泽公司诉讼来院。
调解成功 三方握手言和
本案涉及工程质量问题,仅仅通过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无法做出认定,需申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故当庭封存了鉴定材料,准备启动鉴定程序。庭后,高屹法官没有放弃促成三方调解,积极与三方当事人联系,引导当事人权衡利弊,对鉴定结果进行预判,鉴定后究竟能否减少损失,还是会将损失进一步扩大,高屹法官还尝试性提出调解方案,希望各方各退一步,对本案维修款进行分担,三方当事人结合自身责任认真分析研判、相互协商,最终在高屹法官的指导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金泽公司承担19万元,吉茂公司承担15万元,余下23万余元由天华公司承担,至此案件成功调解,三方握手言和。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易书 通讯员 辛江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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