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育儿补助政策曲靖至少建成2个云南出台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6日 点击:[12]人次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2020年,昆明市至少建成4个,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红河州各至少建成2个,其他州、市各至少建成1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一起来了解《意见》详细内容↓↓↓
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2020年,昆明市至少建成4个,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红河州各至少建成2个,其他州、市各至少建成1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均达到60%。
到2025年,全省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均达到90%,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严格执行生育假、护理假等规定;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国民营养计划的衔接,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
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鼓励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居住社区、工作单位等场所单独或联合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地,提供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鼓励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建设一批符合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有关标准和规范,具备婴幼儿照护功能的“托幼一体化”幼儿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鼓励提供半日托、计时托等多样化服务
鼓励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大众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婴幼儿照护服务。
如何为更多父母解决后顾之忧?
多种形式开展公共托育服务
逐步满足大众对婴幼儿
照护服务的需求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