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充电器维修2018年孝感市消费维权十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9日 点击:[11]人次
1 新购商品房楼板开裂
【案情简介】2017年4月7日,消费者朱先生在孝昌县城区购商品房一套,总房款305000元。2018年1月收房后,朱先生发现房屋客厅楼板开裂,长度达3-4米,多次找开发商理论无果。2018年3月21日朱先生到孝昌县消委会投诉,要求更换一套质量合格的商品房,或者退还购房款及利息。
【处理过程及结果】孝昌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经现场勘查,投诉人所述属实。后经多次协商调解,开发商将305000元购房款退还给当事人,并一次性支付利息5000元。
2 空调制热效果差
【案情简介】2017年10月,王先生在孝感城区某电器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31000元的格力中央空调,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空调制热效果差,售后服务人员先后上门检查维修了6次,都未能解决问题,2018年2月17日王先生到高新区消委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高新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商家进行调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同时请厂家工程师现场检测,最终认定空调确实存在制热效果差的问题。在消委会调解下,商家免费更换了空调外机,并向王先生赔礼道歉。
3 电动车钢圈变形
【案情简介】2018年3月17日,汉川城区的唐先生在某摩托车商城购买了一辆电动车。随后5个月时间内,电动车接连出现充电器故障、后轮胎钢圈变形等问题,商家均依约进行了更换维修。2018年9月,新换钢圈再次出现变形,当事人出于安全考虑,要求商家更换新电动车或者退货,但商家只同意再次更换新钢圈进行维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唐先生投诉到汉川市消委会。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消委会工作人员调查,唐先生所述属实,经调解人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商家最终同意退货,并补偿消费者2600元。
4 银行存款变保险
【案情简介】张先生于2013年5月在某银行办理定期5年存款业务,当时张先生在柜员的推荐下办理了一款保险业务,该柜员许诺此项保险收益高于银行的存款利息。2018年6月1日,该项业务到期结算,结果实际获得的利息低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2018年6月28日,张先生多次与银行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投诉到消委会。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消委会联系该银行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核实,张先生办理的是一款保险业务。通过反复调解,该银行、保险公司与张先生三方达成协议:由该银行出具现金2000元、该保险公司出具现金3000元为消费者张先生补息5000元整,消费者表示满意。
5 定制家具色差大
【案情简介】消费者王先生于2018年5月份在孝感城区某建材市场定做了一套家具,约定价格1.1万元,签订了购销合同,并约定了家具颜色。7月初新房装上家具后,王先生发现家具颜色差别大,要求经销商退货并赔偿损失。经销商只同意把家具重做油漆,拒绝赔偿其他损失。双方协商不成,王先生向消委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消委会工作人员核查、调解,最终经销商对定做的家具按要求重做油漆,并补偿王先生1200元。
6 购车订金起纠纷
【案情简介】2018年5月,消费者王先生在孝感城区某汽车4S店预订了一辆品牌小轿车,并交订金10000元,当时车行口头承诺一个月后提车(未签订购车意向书),但是直到7月底,预订的车仍未到货。王先生遂要求退还订金,但由于未签订购车合同,车行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诿,王先生投诉到高新区消委会。
【处理过程及结果】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到车行调查处理,认定车行违约在先,确有过错。最终车行退还王先生订金10000元。
7 预付押金退还难
【案情简介】 消费者袁女士、庞女士等人于2018年6月先后到孝昌县消委会投诉,称他们在2017年通过APP注册牛拜单车的账号,或者通过微信在牛拜单车APP支付199元押金,现押金退不了,要求某科技(湖北)有限公司退还押金。
【处理过程及结果】孝昌县消委会经调查核实,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某科技(湖北)有限公司迅速向消费者办理退款手续,该公司迅速退还了消费者的押金及充值的金额。
8 开发商不退认筹金
【案情简介】2018年9月6日,毛先生在孝感东城区某楼盘,看中了小户型住房一套,并当场支付开发商2万元意向金,签订了认购协议。当年10月又支付了2万元认筹金,但楼房开盘时,开发商告之没有小户型,只能订大户型,或者只退2万元意向金,2万元认筹金不退。当事人到孝南区消委会投诉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消委会工作人员到该楼盘调查、核实、调解,开发商最终向毛先生赔礼道歉,并返还了2万元认筹金。
9 新购电视机屏幕有问题
【案情简介】消费者江先生在某商城购买的一台电视机安装后发现电视屏幕有白点,与商场协商后更换一台同型号的电视机,屏幕又出现白色条纹,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商家认为电视机没有问题,双方协商无果,2018年7月14日,江先生到云梦县消委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调查、调解,商家按消费者要求全额退款。
10 办卡容易退卡难
【案情介绍】消费者李先生在安陆某健身俱乐部办理年卡一张,办卡时只签订了一份入会申请,健身俱乐部并未告知相关合同条款也未签订正规合同。后因投诉人身体原因健身卡未使用,也未激活。2018年3月4日李先生找健身俱乐部退卡,健身俱乐部拒不退款,4月7日,李先生到消委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消委会调查核实后,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没有达成和解,移交同级工商部门处理。工商部门对其立案调查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6000元上缴国库。
(来源:孝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