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养狗统计日照出台城市养犬新规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5日 点击:[11]人次
□记者 栗晟皓 报道
本报日照讯 1月28日,记者从日照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解决城市流浪犬问题、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以及禁犬区域场所内携犬遛犬等问题,日照市制定出台了养犬管理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
据悉,该办法对日照市犬只免疫登记、经营诊疗、防疫、收容处置、养犬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养犬实行分区管理,将城市建成区设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设为一般管理区;明确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相关职责。同时规定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二只,国家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单位的集体宿舍区不得养犬;养犬人应当自养犬之日起15日内,携犬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在重点管理区养犬的,应当交纳养犬管理服务费。
作者:栗晟皓
来源: 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