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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养猫打球打球被猫绊倒投喂者赔24万再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4日    点击:[5]人次

顶端新闻记者 郑旭 文/图

此前,上海市一男子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踩到流浪猫摔倒受伤,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事后,男子起诉羽毛球馆所属公司及球馆投喂员工,法院判决该员工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4万余元一事引发关注和讨论。

3月27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通报称,决定对此案提起再审。

此前球馆老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相关认定存在困惑。28日下午,顶端新闻记者实探羽毛球馆,场馆员工也对男子是否因流浪猫所伤而存疑,但涉事员工已离职,老板也不在球馆。

涉事球馆

扣球落地时踩到猫肚子摔倒致十级伤残

据媒体报道,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2023年4月,吴某与几名同事一起到上海市闵行区一羽毛球馆打球,在接球时因故受伤,住院21.5天,医疗费共计4.6万余元。同年9月,经鉴定所鉴定,吴某右胫腓骨下端内踝、后踝骨折、断端明显移位,右腓骨中下段骨折,经手术内固定等治疗,后遗右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评定为十级伤残,因损伤导致的误工期约半年。

吴某称,他跳起扣球落地时踩到了猫肚子上摔倒受伤,而涉事羽毛球馆收费后上述公司作为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肖某是猫的饲养人,两被告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肖某则表示,猫不是他饲养的,即便有投喂流浪猫的行为,因为不能管控和支配猫,也不能被认定为饲养人。

该公司回应称,吴某是在单位组织下进入场馆打球,但现场并没有猫,也没有看到吴某是踩到猫以后受伤。猫是很灵敏的动物,很难相信吴某会踩到猫,他们对吴某的受伤原因存疑,不认可全部诉讼请求。

2024年2月2日,法院一审判决,肖某赔偿吴某4.6万余元医疗费、16.8万余元残疾赔偿金,以及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24万余元;对肖某不能赔偿的部分,涉事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肖某追偿。

球馆内部,靠内的就是四号场地

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此案的判决书里法院主要聚焦点有二:其一是原告吴某在打球时是否有受伤;其二则是受伤究竟和流浪猫有无关联。

在最关键的“受伤是否和流浪猫有关”这一关键问题上,闵行法院主要采用了一名员工的证言“但正好被他碰到了,还伤得那么重”,证明了现场确有猫的存在,通过涉事员工肖某的电话,确认了肖某确实有养猫。此外,通过吴某的同事李某和在4号场地边上的徐某,作为直接目击证人,证实了吴某确为踩到猫受伤。而被告提供的证人所作的陈述不能推翻原告提供的证人所作的陈述,故法院认定原告受伤原因为在打羽毛球过程中踩到猫所致。

法院认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故原告要求肖某承担赔偿责任,予以支持。涉事公司作为羽毛球馆的经营者,对所经营的场地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由于其疏于管理,未尽其安全保障义务,致原告在打羽毛球过程中于运动场所踩到猫而受伤,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最终,法院判处肖某赔偿吴某24万余元,其中残疾赔偿金就达到16万余元。

实探涉事球馆:员工称不允许猫进入

3月28日,顶端新闻记者来到此案饱受争议的球馆。球馆位于闵行区光中路的一座工厂厂房内,这是一座早已停工的工厂,其厂房多被用来出租用作仓库和片场,羽毛球馆则位于厂区东端的厂房内,位置较为隐蔽。

恰逢下午14时,球馆打球的人并不多,只有几名员工在场。员工表示,老板丘某目前不在球馆内。

球馆内粘贴“宠物和雨伞不得入场”

顶端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球馆一共有12个场地,吴某打球的4号场地位于球馆内侧,但背后有一个厕所,在外面观察通过厕所也可以通到球馆内部。判决书显示,涉事员工肖某正是在厕所门口喂的猫。

对于判决,场馆里的员工也有自己的质疑。其中一名员工告诉顶端新闻记者,给吴某作证的有他的同事,是利益相关人。况且如果有猫窜来窜去,球馆里的人应该很多都看到了才是。

该员工认为,吴某所说的证言实际上很难站得住脚,并没有确定性的证据,球馆也可以说是吴某自己扣球是崴伤的。“你说平时比赛不小心扭了也不可能有这么厉害。”球馆员工表示。

上述员工透露,当时吴某受伤时,监控是坏的,并没有拍到当时的场景。如今球馆已经翻修了一遍,监控也换了新的。

肖某的看法实际上和球馆员工差不多,在判决书里,肖某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受伤和猫有关。原告所述的猫也并非其饲养,即便有投喂流浪猫的行为,因投喂者不能对猫管控支配,也不能认定属于饲养人。

“我们球场是开放式的,运动场馆需要通风,门窗都是开的,就算猫从哪里窜进来我们也很难第一时间发现。”该员工表示,球场是禁止带猫狗这样的动物来打球的。顶端新闻在球场内部确实看到了相应的告示:宠物和雨伞不得入场。

至于涉事员工肖某的去向,球场的员工表示其已经离职,但并非因为流浪猫的事情。“他也是收到起诉的通知才知道自己被法院告了,我们公司也是,都觉得挺莫名其妙的。”球场员工说。

球馆外的厕所

当日下午,顶端新闻记者还在球馆所在的厂区进行了走访。在此工作的员工有的表示没看到过流浪猫流浪狗,有的则表示曾经看到过。其中一仓库的员工表示有流浪猫在仓库的货架上生了三只小猫。在厂区外,记者也看到了一只在觅食的流浪狗。

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在球馆旁有一处围栏,围栏有着很大的空隙,如果是流浪猫则可以轻松穿过围栏进到厂区内。不过,球馆的员工称,肖某喂养的那只猫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28日下午,顶端新闻记者拨打涉事场馆老板的电话,但未接通。

何为“判后再审”?律师解读

据此次闵行区人民法院的通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之规定,经该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本案提起再审。本院将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并将审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再审主要分两种,一个是法院可以自己启动再审,另外一个是当事人申请。“法院内部有审监庭,判决出来后,法官内部可能存在争议,在不能确定情况下,法官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表决是否再审。”刘明表示,审判委员会一般是院长、副院长这样经验丰富的法官。

涉事场馆外可以见到流浪狗

对于此案,刘明认为,该案确实存在较大争议。“从这起案件来看,流浪猫并不是主动抓伤别人,而是在场馆里的时候被绊倒了,那么此案原告也是有过错的。”同时,刘明并不认为仅仅靠投喂就确定流浪猫的所有权归属,还需要有更多切实的证据。

记者注意到,对于此案还有律师认为,损失是场馆与投喂人的共同过失造成的。场馆的过失是没有采取措施及时清场,防备猫入场,投喂人的过失则是因为投喂导致猫在不应该出现的地方出现。因为投喂者与羽毛球馆是合同关系,羽毛球馆应该承担合同责任,而不只是安全保障义务。所以该侵权责任中,场馆应该是主要责任,投喂人是次要责任。

延伸阅读:

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类似于“喂养流浪猫狗担责”的新闻在网上并不少见。

2022年6月,北京顺义一老人被路边苗圃基地内窜出的流浪狗咬伤后离世,而这只流浪狗也经常被苗圃基地的员工小张爱心投喂,于是法院认定该流浪狗为苗圃基地所属公司的豢养犬只,最终判决涉事公司赔偿老人6.3万元。

2022年,方某在小区内散步时被楼道内突然窜出的流浪狗咬伤右腿,最终法院认为长期投喂流浪狗的徐某与流浪狗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判决徐某赔偿方某医疗费等三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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